天长市:“四化”打牢纪律审查根基

来源:安徽省纪委监察网站 时间:2016-06-09 22:22

近年来,天长市纪委坚持抓好纪律审查这一主业不动摇,积极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开展“四化”建设,打牢纪律审查根基,不断提升全市监督执纪公信力。

执纪队伍“专业化”。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的工作机制,建立执纪人员“人才库”并及时更新充实,注重把政治素质过硬、工作态度勤勉、业务能力精湛、道德品行优异的同志充实到纪律审查工作队伍中来。在滁州市率先完成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内设机构调整,内设机构由原来12个调整为11个,同时增加的2名人员全部充实到监督执纪部门。调整后监督执纪人员占机关人员总数的61.1%。2015年,先后选派10人次参加中纪委和省纪委专题业务培训,提升了纪律审查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业务培训“经常化”。定期集中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在纪律审查工作方面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做到培训内容和师资力量精挑细选,重点抓好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着重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重视纪律审查主业工作,用新思路、新要求去理解和正确把握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集中精力、瞄准主业,确实履好职、尽好责。不定期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与该市纪委纪律审查工作,及时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上级机关的大案要案的查办,“以干代训”,通过“实战练兵”来提高工作能力。

监督问责“制度化”。及时制定并完善“两个责任”实施办法,明确纪委(纪检组)6项监督责任。持续深化“三转”,坚决将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出台“一案双查”暂行办法,对发生腐败窝案、串案的市农委党组和纪检组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出台巡察工作暂行办法,协助滁州市委巡察组对该市14个镇开展巡察,做到巡察乡镇全覆盖。修订完善考核办法,突出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考核,严格执行“一票否决”。

办案程序“规范化”。牢固树立正确的程序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各类案件,认真做好材料收集、案卷装订等各个环节,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确保每一件案件无任何问题。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减少存量、遏制增量,盯紧重点人和重点岗位,持续开展“两查两护”专项行动,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认真办理省委巡视组和市委巡查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通报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坚持案件“二次审理”、“两级联审”工作制度,发挥审核把关职能,确保全市案件审理质量。2016年以来,该市已立案1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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