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详细说说,新《条例》和我们农村脱贫工作有哪些切身联系?”9月17日晚,在桂花镇明星村“屋场会”上,该村干部群众与区纪委监委驻村干部齐聚一堂,共同“夜话”党的扶贫政策与纪律规矩。
“新《条例》保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一百一十二条不仅明确了侵害群众利益、应受纪律处分的行为,还特别加入对该条指出的扶贫领域违纪行为从重或加重处分的规定……”针对村民们提出的问题,区纪委监委干部结合新《条例》规定和典型案例,一一作出详细解答。这是连日来,该区采用多种形式,全面、立体地打造宣传学习新《条例》宣传网的一个缩影。
为快速、有效地提高全体党员干部、普通群众对新《条例》的学习知晓程度,该区结合正在进行的“十进十建”等工作,综合利用多种载体、运用各种方式,在全区推开新《条例》宣传教育。
该区优先抓党员干部这个重点,将学习新《条例》列为全区支部主题党日“必修课”,并联合有关部门综合使用宣传册、车载LED屏、手机等载体,不断拓宽宣传渠道,丰富表现形式,营造良好的宣传学习氛围,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效果。同时,结合“大篷车”进乡村、“夜话宣讲”等活动,采用文艺表演、微型讲座、你问我答等活泼、高效的形式,面向乡镇干部群众开展更接地气、更聚人气的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农村基层党的政策和纪律水平。
“新《条例》是每一名党员干部必须知晓和严守的纪律‘底线’,也是从严管党治党的‘戒尺’。”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把学习贯彻落实新《条例》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工作来抓,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助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刘洋、余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