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净化节日风气,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马桥镇麻塘社区党支部书记镇平英违规套取资金公款吃喝问题。2019年6月至2020年3月期间,麻塘社区党支部书记镇平英通过虚列聘用人员工资和居家养老中心运行费用等方式,违规套取资金12132元,用于支付餐馆招待及超市烟酒等费用。此外,镇平英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镇平英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责令辞去麻塘社区主任职务。
2.高桥镇黄铁村换届期间违规为选民发放补助和物资问题。2014年10月,村级换届选举期间,黄铁村按照党员100元/天,选民20元/天的标准,违规为选举人发放误工补助共计12000元。2018年换届期间,违规向选民发放猪肉1100斤,共计16650元。2020年8月,时任黄铁村村委委员肖珍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宋宏开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区教育局综合股股长金志权、副股长谢家海,永安教育组职工孙小玲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10月,在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中,金志权、谢家海、孙小玲违规接受某校外培训机构宴请。此外,三人在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监管中还存在把关不严、监管不力问题。2020年11月,金志权、谢家海、孙小玲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4.天立路桥有限公司副经理谢承富、市场经营部负责人熊传军私设“小金库”用于违规吃喝开支问题。2019年5月至10月期间,市场经营部违规收取他人费用65000元,设立“小金库”,至被查时违规开支15510元,主要用于私车加油、购买烟酒、招待等费用。2021年1月,谢承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熊传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并退回违法所得。
上述4起典型案例,全部发生于党的十九大以后,属于典型的不收敛、不知止。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切实增强执行纪律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是扛实主体责任。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必须以优良作风提供坚实保障。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采取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等方式,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发挥“头雁效应”。
二是重申纪律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强化自我约束,自觉做到“九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现金、微信红包、预付卡、土特产等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或福利;严禁违规吃喝、公款旅游和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或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度假等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借车辆;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参与打麻将等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带班值班期间擅离职守。
三是持续强化震慑。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对顶风违纪、性质恶劣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让铁规禁令提威增效。要通过明察暗访、交叉互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坚决做到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公安、财政、审计、税务、工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履行监管职能,着重发现节日期间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并及时移送区纪委监委。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要严查快处、以儆效尤,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中共咸宁市咸安区纪委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