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来源: 时间:2019-11-12 14:48

 

近期,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向阳湖镇时任城建服务中心负责人陈胜火在划定村民建房红线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负责问题。向阳湖镇村民周某在办理有关建房手续后,于2017年4月请陈胜火进行现场放线。陈胜火在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的情况下,为周某划定了建房红线,致使周某房屋侵占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孙郭胡城址控制地带5.5米,被国家文物局督办,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5月,陈胜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2.永安办事处副科级退休干部王清如在项目招投标工作中监督走形式、工作不作为问题。2017年12月,永安办事处委托王清如负责永安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相关事宜,2018年11月,该项目装饰工程开标,作为装饰工程招标人代表、监标人,对招投标代理公司未按招投标管理规定,现场随机抽取固定下浮系数(评标基准价下浮系数H值,本次招标H值设定为0.8、1、1.2三个值),而是擅自决定取用H值“1”作为该项目评标基准价的下浮系数,王清如在现场未予以纠正,并在《抽取下浮系数情况登记表》上签字认可,从而确定中标公司,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5月,王清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官埠桥镇财政所会计王敏在村级财务报账审核中把关不严、监管不力问题。2013年至2016年期间,王敏在官埠桥镇泉湖村报账手续不规范、不齐全的情况下,先后审核报销各类资金35.2万元。其中:审核报销招待费7.66万元;无经手人审核报销割草、拖土、垃圾清运等费用3.54万元;无预决算、验收报告和招投标等资料审核报销工程项目资金17万元;无三重一大报告、经手人审核报销支持款7万元。另外,还存在对村级大额现金借支、核销不规范和固定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2019年5月,王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案例有的是故意违反规定,乱作为、有的是执行规定作选择、打折扣,有的是工作不负责,走过场。这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区委、区纪委监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务必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查摆和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从思想上、行动上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各级党组织要提高站位,切实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在精准上下功夫,找准突破口,动真碰硬,用实际行动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坚持实事求是,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定性量纪,持续发力,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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