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区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其中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向阳湖镇宝塔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陈开利违规为他人办理城市低保问题。2010年和2013年5月,向阳湖镇宝塔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陈开利分别为不符合条件的张国生和周汉玲办理城市低保,致使张国生、周汉玲分别违规领取城市低保金26815元和23450元。2019年3月14日,陈开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大幕乡泉山口村支委委员程新武和妇女主任兼报账员蔡荷香违规为亲属申领危房改造金问题。2013年4月,蔡荷香及其丈夫俞会志提供虚假材料,将其婆婆王友先列为2013年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以王友先的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资金7500元。2014年4月,程新武及其妻郭和英提供虚假材料,将郭和英列为2014年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以郭和英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资金7500元。此外,两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3月21日,程新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蔡荷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桂花镇高升村支委唐善如虚报套取修路款和“三万”活动经费问题。2013年3月7日,高升村以林果基地道路维修的名义,制作虚假合同,虚开5万元工程款发票和8542元中石化油票,套取财政资金合计58542元。2013年9月4日,高升村用虚假发票从桂花镇财政所套取19600元“三万”活动经费。以上共计78142元,用于该村账外开支,时任高升村副主任兼报账员唐善如负直接责任,2019年6月3日,唐善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脱贫攻坚战已到关键决胜时期,全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务必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要严肃问责,不姑息不纵容,为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