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通报6起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时间:2019-11-12 14:47

 

近期,我区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其中6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贺胜桥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刘建伟利用职务影响为其母申领城市低保问题。刘建伟身为共产党员、公职人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影响,向社区负责人打招呼,致使其母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违规领取城市低保金33730元,被大数据监督检查发现,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2月12日,刘建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高桥镇白水村“两委”干部吴丽霞违规为其母亲申领农村低保问题。2016年间,高桥镇白水村“两委”干部吴丽霞多次向村委提出要为母亲申领农村低保,经镇村两级宣讲政策后,在2016年村级评议低保资格时作罢。2017年,吴丽霞再次以母亲生活困难为由,将其作为低保户,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并通过。2018年9月,其母低保资格被取消。2018年11月19日,吴丽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官埠桥镇河背村党员郭志达违规申领低保问题。2017年,官埠桥镇河背村党员郭志达故意隐瞒家庭年实际可支配收入,向官埠桥镇河背村申请农村低保,违规领取农村低保资金4398元。2018年12月12日,郭志达党内警告处分。

4.官埠桥镇司法所原所长黄德豪等人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张公庙村套取资金问题。2014、2015年间,官埠桥镇司法所在该镇张公庙村工程招投标见证工作中,违反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见证工作要求,审核把关不严,未对招投标项目进行核验,便以马桥法律服务所的名义与司法所所长一并签名向相关单位出具招投标现场见证书,致使张公庙村虚列9项工程,套取资金131.3916万元用于该村账外开支。2018年12月19日,时任所长黄德豪、现任副所长陈建雄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大幕乡干部盛移金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盛移金身为共产党员、大幕乡扶贫移民助理员、西山下村驻村干部,违反工作纪律,履职不力,在大幕乡对西山下村25户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工程建设中,未及时监督工程建设方按合同约定竣工,导致该工程逾期22个月才交付使用,负直接责任。2018年12月12日,盛移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温泉办事处白茶社区民政助理员朱红审核城市低保把关不严问题。朱红在担任温泉办事处白茶社区民政助理员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对白茶社区在违反社会救助管理规定,审核城市低保把关不严,致使社区居民违规领取城市低保资金25970元,造成不良影响,负直接责任。2018年12月12日,朱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6起典型案例,有的虚报套取,有的履职不力,有的违规为亲属打招呼,有的弄虚作假、违规享受扶贫政策,给国家和集体造成损失、损害群众利益。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务必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力保障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强化责任追究,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对向扶贫领域资金动脑筋、伸黑手问题,要严肃问责。


您是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