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身为共产党员,纪法意识淡薄,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未严格落实食堂财务管理制度,监管不到位......经研究决定给予李某某党内警告处分。”近日,咸安区教育局召开处分决定宣布现场会,有关负责人宣布了处分决定,主要负责人对照查摆并做表态发言。
近年来,咸安区把处分决定宣布作为严肃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身边案”“身边人”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之弦,推动处分决定“一张纸”深化延伸为警示教育“一堂课”,实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
为规范组织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宣布前,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与案件承办部门、宣传部等部室协作,结合党员干部违纪事实和其所在部门单位实际,认真分析违纪特点,研究起草宣布工作方案。宣布时,受处分人进行检讨发言后,案发单位所在党组织、单位负责人对照查摆并做表态发言,并结合违纪违法事实与暴露出来的问题自查自纠,深入剖析案发原因。宣布后,区纪委监委督促案发单位针对问题找准症结,明确下一步整改方向,同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实现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到位、以案促改落实到位。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直接或委托宣布处分决定56人次,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受警示教育1000余人次。
处分决定不能“一宣了之”。在处分决定宣布后,该区纪委监委还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将受处分干部的回访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因人施策制定个性化回访教育方案,借助乡镇(街道)纪(工)委和派出纪检监察组的力量,通过精准回访、心理疏导、激励帮扶、成果运用等方式,让受处分人员既能反思违纪错误、汲取沉痛教训,又能摆脱“一时犯错就终身抬不起头”的消极思想,放下包袱、重塑信心,焕发干事创业和履职担当的斗志。
“处分决定宣布是最直接、最生动的思想政治教育。我们将继续发挥好党纪政务处分的威慑力和警示作用,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咸安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饶婧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