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 “靶向治疗”促治理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5-02-27 09:05

“近期,我委在办理你镇村民违规占用林地建房、超面积建房、未批先建有关问题线索时,发现你镇对农村建房监管缺失、履职不力等问题。为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特向你镇提出如下纪律检查建议……”不久前,咸安区纪委向某镇党委发出一份纪律检查建议书。

针对发案单位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落实问题整改,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标本兼治是关键。建议书送达后,该镇立行立改,健全完善政策宣传解读、压实村组责任、强化监管执法、从严监督问责等相关制度,强化对村民违规建房的教育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化解村民建房过程中的廉政风险。

纪检监察建议是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2024年以来,咸安区纪委监委针对日常监督检查、案件审查调查、专项督查、信访举报、巡察反馈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深挖症结、找准漏洞,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督促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做到既点“痛穴”指出问题,又开“药方”对症下药,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落地有声。

建议要行之有效,必须突出问题导向。咸安区纪委监委在纪检监察建议制发前,组织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及案件承办部门,从案件调查情况和违纪违法人员的任职经历、生活环境等角度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结合对违纪违法人员所在岗位、发案单位、相关领域的日常监督情况,查找共性制度缺陷和监管漏洞,为对症下药、靶向“开方”提供依据。严格落实承办单位初审、案件审理室复审、专项审核小组集中审核的“三核”制度,对印发前的纪检监察建议书严格把关,确保案例分析到位、问题查摆到位、原因挖掘到位、建议提出到位。

发出纪检监察建议只是第一步,关键是推进建议高质量落地落实。为避免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和整改“点到为止”,咸安区纪委监委建立健全“一份建议书、一套整改方案、一抓到底”的责任机制,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实地走访核实等方式,对被建议单位是否按照纪检监察建议书提出的要求逐项整改、是否有办理结果、是否存在整改不彻底不到位,是否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等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全面落实纪检监察建议。

“发出纪检监察建议,是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方法。”咸安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定扛牢责任,坚决强力办案不动摇,坚持边办案、边剖析、边促改、边整治、边教育,真正达到“建议一个、整改一批、规范一片”的良好效果。(毛本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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