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靶向监督村级小微工程 铁纪护航乡村振兴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5-01-17 16:17

“本想着尽快打通村组道路,解决一件民生实事,但是道路建设指标未下达,也未经过镇村招投标程序就直接开工建设,我还误导村委会出具了虚假情况说明,现在想想真的是自作聪明,害人害己……”

近日,咸安区双溪桥镇纪委送达的一份处分决定,令双溪桥镇双溪村三组原组长周某某后悔不已。

事情还要从咸安区纪委监委开展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专项检查说起。咸安区纪委监委到双溪桥镇开展专项检查时,双溪村三组道路修建财务支出凭证中一份情况说明引起了检查组的注意,认为该笔支出存在疑点。

经调查核实,双溪村三组两个自然湾通组道路未打通,群众生产生活不便。为满足群众出行需求,该组原组长周某某在未经过镇村两级民主决议且道路修建指标未下达的情况下,私自与某建筑公司签订协议开始修建该道路。在支付工程款过程中,周某某还与该村委会补办虚假招投标手续用于支付工程款。因违反村级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及招投标相关法律规定,2024年12月,周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该村主要负责同志因审核把关不严,被给予诫勉。

村级小微工程看似“微小”,却是民生大事。2024年以来,咸安区纪委监委重点聚焦全区范围内村级小微工程项目,紧盯工程项目决策、项目建设、施工管理、后期维护管理、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督促水利、交通、农业农村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同时统筹纪检监察协作区、乡镇(办、场)纪(工)委监督力量,聚焦重点项目,深入村组一线、施工现场,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进行检查抽查,全面摸排起底,建立问题台账,共发现并整改问题152个,处置“小微工程”问题线索143件,查处137人。

管住村级小微工程,既要重拳出击抓整治,也要抓好长效监管。该区纪委监委根据“小微工程”领域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等督查情况,认真梳理问题清单,找准问题症结,通过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工作提醒函等方式,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着力堵塞制度漏洞,规范权力运行。

“村级小微工程是基层‘微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我们将采取更有力措施,坚决查处违规干预插手、承揽项目、搞暗箱操作、内外勾结、套取资金、权钱交易等群众身边‘微腐败’,持续加强村级小微工程项目监管力度,护航打造村级‘阳光工程’,切实守护好群众利益,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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