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云、肖某某、黄某荣身为村民小组组长,未经村民集体决策,擅自将集体鱼池发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负有直接责任。”近日,咸安区向阳湖镇纪委分别给予黄某云、肖某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黄某荣政务记过处分。
此前,向阳湖镇斩关村纪检委员孙彪向镇纪委反映,村里有处100亩组级鱼池(为斩关村4组、6组以及北岭村9组共有的集体资源),2023年合同到期后又被这三个组组长以原价格(五年8万元)私自承包给上一届承包户。
经向阳湖镇纪委调查核实,去年年底,承包户找到黄某云、肖某某、黄某荣,并表示想在2018年至2023年鱼池承包合同到期后再续承5年,租金不变。黄某云、肖某某、黄某荣默认此事,并收取了2024年至2028年租金8万元。
2024年5月,部分村民知晓后认为承包价太低,要求承包户增加租金。针对群众的诉求,向阳湖镇纪委会同镇司法所组织村民和承包户进行协商,最终承包户在原来租金基础上增加2万元。在鱼塘续承过程中,黄某云、肖某某、黄某荣违规将鱼池进行发包,违反群众纪律,侵害群众利益。对此,向阳湖镇纪委分别对黄某云、肖某某、黄某荣进行了追责问责。
这是咸安区通过村级纪检委员“信息直报”,严肃查处一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生动实践。近年来,咸安区纪委监委探索实施村级纪检委员“信息直报”机制,督促村级纪检委员围绕村务决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务公开、惠民政策落实、小微权力运行等方面,通过列席“两委”会议、查看村务公开栏、一线走访群众等方式,深入了解并收集村(社区)干部廉洁自律以及社情民意、群众诉求等方面问题并进行筛选排查。对发现的重点问题或问题线索,直接上报乡镇(街道)纪(工)委,重要线索按照相关程序第一时间上报区纪委监委。截至目前,全区通过“信息直报”机制发现问题200余个,处置问题线索7件。
村级纪检监察履职能力直接影响“信息直报”成效。咸安区纪委监委聚焦三资管理、工程建设、惠民惠农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绘制18大类35项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事项责任人、运作方式、办理时限和公开方式,督促村级纪检委员“看图监督”。将村级纪检委员建设纳入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把“入口关”,选优配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围绕政策法规、党纪党规、强农惠民、村务管理、清廉村居等,通过专题研学、线上+线下培训、“以战代训”等形式开展全员培训,为村级纪检委员“赋能充电”。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信息直报’机制,不断巩固拓展村级监督的广度、深度、力度,着力提高基层治理效能,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咸安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毛本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