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多点发力提升乡镇案件查办质效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4-10-11 15:00

“永安街道某社区党委书记彭某,利用职权,违规审核同意其女儿领取薪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日,咸安区永安街道纪工委对照《湖北省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指引》,规范、高效查处了一起基层党员干部违纪问题。

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办案质效关乎纪检监察工作成效。今年来,咸安区纪委监委始终把保障和提升乡镇案件查办质效作为重中之重,持续通过完善制度、整合力量、强化培训等一系列措施,凝聚合力、多点发力,不断提升基层案件查办质效。

针对乡镇(街道)纪(工)委在措施使用、文书格式以及审批流程等方面的易错点,咸安区纪委监委持续加强对乡镇(街道)纪(工)委的督导指导,强化对《湖北省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指引》宣传解读力度,明确文书模板、案件办理流程、审核程序等工作流程,为开展审查调查提供遵循。优化“乡案区审”机制,定期对各乡镇移送的案件进行质量审核,将评查结果和问题公开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评价体系,推动(街道)纪(工)委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在推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查办工作中,咸安区纪委监委不断深化办案协作区工作机制,完善落实“组地”联合办案模式,按照地域邻近、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破解难点的原则,结合13个乡镇(街道)纪(工)委的人员编制、地理位置等情况,成立3个协作区。每个协作区由1名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对口联系1-3个派出纪检监察组、2-6个乡镇(街道)纪(工)委,重点解决乡镇(街道)纪(工)委日常监督、线索处置、线索管理、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处分处置等环节存在的短板和问题。    

为进一步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员工作能力和专业素养,咸安区纪委监委采用“实战+课堂”方式,一方面将协作区打造成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基地”,从熟悉纪法政策、运用谈话策略、规范制作笔录等方面,全方位进行“以战代训”;一方面通过依托“楚天纪检监察大讲堂”、“香城铁军大讲堂”和自办培训班等载体,强化政治理论、纪法知识的学习辅导,实现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的“双提升”目标。

“案件质效是案件查办的生命线、红线。”咸安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狠抓乡镇案件查办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好案前提能培训、案中督办指导、案后质量评查,全链条发力,把好案件质量关,确保案件查办质量经得起检验。(毛本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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