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庭审现场”变“警示教育课堂”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4-09-14 15:31

“现场旁听庭审这种身临其境的警示教育,更加令人震撼、发人深省。作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始终坚守清正廉洁的底线,时刻保持敬畏之心……”

9月12日,咸安区纪委监委组织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区文旅局共70余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一线执法人员在咸安区人民法院旁听原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四中队负责人刘某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身边人、身边案的警示,给旁听人员敲响了警钟。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有序进行,清晰还原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一步步突破“底线”、跨越“红线”、陷入犯罪深渊的全过程,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庭审现场是最生动、最震撼的课堂。近年来,该区纪委监委切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积极探索建立常态化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机制,选取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职务犯罪案件,组织案发单位、关联部门以及层级相近、岗位相似的重点岗位人员到现场参与旁听庭审,身临其境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综合效应。

此外,该区不断丰富警示教育方式和载体,深入挖掘查处的典型案例资源,选取大幕乡原党委书记黄某、咸安区商务局原四级调研员樊某等典型案例,组织拍摄警示教育片《失守》,编写《咸安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通报》,深刻剖析其违纪违法深层次原因,提醒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温泉街道将近年来查处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编印形成警示教育读本,组织基层党员干部学习,让党员干部感到纪律就在身边、教训就在身边。

“这次会议对我触动很大,身边的人受到处分,让我深受警醒,我将从身边人的案例中汲取教训,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防线。”近日,该区纪委监委在桂花镇开展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会,参会人员深有感触。该区建立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常态机制,通过到案发单位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将现场宣布处分决定与开展纪律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据悉,2023年以来,该区共组织开展现场旁听庭审活动8次,共宣布处分决定227次,受教育党员干部2000余人。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清醒剂’,必须用好身边的典型案例,真正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深挖警示教育资源,创新警示教育方式,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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