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把监督“探头”架到乡村振兴项目一线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4-08-09 16:46

“挡土墙厚度、清淤深度已经按照相关标准进行了整改,并通过了第三方的复核验收。”近日,咸安区马桥镇纪委对该镇吕铺村七组中坳塘修复工程项目进行回访,该项目施工方负责人介绍道。

此前,马桥镇纪委围绕村级小型项目在吕铺村七组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该组中坳塘修复工程项目挡土墙厚度、清淤深度未达到相关的标准,存在安全隐患。马桥镇纪委要求施工方严格按照相关标准限时整改到位,并对工程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核。这是咸安区将监督“探头”架到乡村振兴项目一线的生动实践。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逐步推进,村级小型工程项目也逐渐成为基层“微腐败”易发多发重点领域。今年来,咸安区纪委监委将村级小型工程项目作为监督重点,围绕项目招标、工程推进、审核验收、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开展常态化监督,精准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任务落实、工程质量、履职尽责等方面突出问题,以有力监督保障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廉洁高效推进。

为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咸安区纪委监委督促农业农村、发改、交通、财政等职能部门,围绕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项目管理情况先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找本行业、本系统有关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推动问题解决。建立区纪委监委指导监督、镇纪委跟进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贴身监督的“三级监督”模式,加强对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全方位、立体式监督。

群众监督是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为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咸安区纪委监委不断完善“信访电网微”的“五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在镇村办公楼等人口较为密集且适宜张贴的醒目位置,张贴微信举报平台二维码,鼓励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广泛收集有关村级小型工程项目问题线索,织密织牢村级小型工程项目“监督网”。    

抓好建章立制,才能常治长效。咸安区纪委监委坚持标本兼治,持续强化源头治理,针对村级小型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廉政风险点,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办函、工作提示函等方式,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推动建章立制10余个。依托智慧监督平台,将由镇三资办审核后的村级小型工程项目信息在平台中入档,并同步录入项目施工方案、预算价格、中标结果、项目合同等相关资料,在机制层面上堵住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失管的漏洞。

“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事关民生福祉,事关乡村振兴大计。”咸安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乡村振兴项目的监督力度,以“查改治”一体发力,推动村级小型工程项目成为民心工程、廉洁工程,为乡村振兴提质增效。(毛本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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