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压实践行“第一种形态”主体责任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4-08-02 10:55

“大幕乡常收中学因食堂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被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亮红牌督办……”近日,咸安区教育局党组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常收中学食堂管理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对该校校长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大幕乡教育管理员作出书面检查。


这是咸安区各级党委(党组)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生动体现。


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是开展日常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目的在于发现问题、尽早纠偏。咸安区纪委监委不定期对各级党委(党组)使用“第一种形态”案件质量进行评查,推动解决用不多、用不准、不规范等问题。积极发挥派出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作用,7个派出纪检监察组通过列席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等方式,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他们建立健全谈心谈话、风险防控等机制,强化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切实用好“第一种形态”,做到发现问题早教育、早提醒、早纠正。


针对党委(党组)不敢用、不想用、不会用“第一种形态”的情况,咸安区纪委监委制定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工作指引,把运用“第一种形态”列入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清单,作为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从制度层面对“第一种形态”适用方式、情形和实施程序等进行详细规范,确保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苗头性问题有章可循。加强对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常态化监督,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通过下发整改函、督办函、纪律检查建议等方式督促整改到位,对搞形式、走过场的,坚决予以追责问责。


咸安区纪委监委还探索建立政治生态报告制度,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对照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选人用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5个方面、15项具体内容、21个参考指标,对各乡镇(街道)、单位政治生态定期“体检”、对标“画像”,形成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大台账”。并将分析研判结果作为评价运用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指标,以“月统计、季约谈、半年报告、年度评价”的动态化考核体系,督促党内监督落地落实。


“‘第一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咸安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要始终坚持把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牛鼻子”来抓,通过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毛本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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