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严查酒驾醉驾背后“风腐”问题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4-07-25 11:07

“晏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近日,咸安区纪委监委通报5起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典型案例。


近年来,咸安区纪委监委聚焦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深挖酒驾醉驾、酒局饭局背后的“四风”和腐败、执纪执法中的徇私舞弊和失职渎职等行为,加大执纪问责、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坚决遏制不正之风滋生蔓延。


问题线索来源是监督执纪“源头活水”。咸安区纪委监委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预警等手段,定期比对酒驾醉驾人员身份信息,着力发现和查处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与公检法、组织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建立完善信息共享、线索报送、办案协作等沟通联系机制,督促司法机关在查办案件时,对涉案人员的政治面貌及工作单位进行核实并及时反馈纪检监察部门。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背后,往往隐藏有“风腐”问题。咸安区纪委监委建立完善倒查机制,坚持回溯倒查、跟进监督,对发现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跟进了解核实清楚饮酒时间、饮酒场所、参与人员、饭局事由、消费内容、费用来源、用车情况、饭余活动等,坚决查处酒局背后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组局打牌赌博、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以及执法机关跑风漏气、压案不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领导干部说情打招呼、干预执纪执法活动,执法司法过程中随意降低标准、滥用自由裁量权等违纪违法行为。


治标还需治本。咸安区纪委监委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注重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通过约谈提醒、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案发单位全面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及时查找监管盲点,堵塞制度漏洞。并选取近年来本地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并印发通报,组织各级党组织开展常态化学习,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看似小节,却关联着党风政风,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咸安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对酒驾醉驾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推动党员、公职人员把杜绝酒驾醉驾铭记于心、践之于行。(毛本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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