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澄清证明为实干者“护航”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4-07-02 09:51

“感谢纪委同志认真调查,还我清白,帮我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钻研业务,认真履职,用实际行动回应组织的信任。”日前,浮山街道长安社区党支部副书记何某某在拿到澄清文件时激动地表态。


近年来,咸安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制定实施《咸安区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规范4类澄清方式、16种适用情形,统一制作澄清审批表、澄清函、澄清方案等9套工作模板,进一步明确澄清范围、步骤等事项,推进澄清证明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已为7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其中查处诬告陷害行为1起。


为杜绝“一澄了之”,在具体工作中,区纪委监委还注重澄清对象跟踪回访关爱,加强与所在单位党组织沟通,督促提醒单位“一把手”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必要时安排专人作心理疏导,并同步向组织部门书面反馈澄清结果,帮助干部解开心结、轻装上阵。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紧盯敏感节点,守牢届中集中调整、干部晋升选拔、评先评优等重要节点,指定一名班子成员牵头成立核查组,开辟线索核查“绿色通道”,对信访举报反映问题提前分析研判,精准高效处置,快查快结,最大限度保护干部不受失实举报影响。并结合当事人意愿,及时采用当面澄清、书面澄清、会议澄清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开展澄清正名,消除不良影响。    


“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护航。”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动澄清正名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狠刹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等歪风邪气,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积极营造清正廉洁、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构建清朗健康的政治生态。(饶婧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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