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纪委监委关于市委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咸安纪委 时间:2024-06-28 16:39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2日至11月1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咸安区纪委监委开展了专项巡察,并于2024年1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压紧压实责任,有力有序开展整改

一是提高站位抓整改。区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推动落实。成立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柳丹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5次纪委常委会、4次巡察整改推进会,对巡察整改重点工作进行谋划研究,制定实施《关于咸宁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责任压实到部门、到个人,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推动,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整改、一一解决。

二是跟踪督办抓整改指定由分管机关日常工作的纪委副书记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对整改推进情况进行全面调度,发现问题整改进度较缓、存在敷衍应付苗头的,对分管班子成员进行约谈提醒,层层把关负责,对问题整改质效进行全程管理。严格落实问题台账式管理制度,明确一名专人负责巡察整改督办工作,先后下发整改提示函、电话通知50余件(次),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编发整改工作周报表、督查通报6期,对少数推进比较滞后的部门书面提醒10次,确保整改全面推进。

三是立足实际抓整改。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工作的有力契机,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聚焦纪检监察部门职能职责,把服务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为主要目标,贯穿巡察整改的全过程、各方面,坚决防止巡察整改、日常工作“两张皮”现象。督促机关各部(室、中心)、各派出机构、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把巡察整改与本部门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边整改边改进、边整改边完善,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聚焦重点难点,从严从紧推进整改

本轮巡察共反馈41个具体问题,咸安区纪委监委针对性制定落实整改措施136条。截至目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具体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如下:

(一)深化政治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

1.开展长江大保护项目专项监督不够深入精准

整改情况: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机制,丰富日常监督载体,督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深入开展调研监督,督促对“一河两岸”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推动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把“一河两岸”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相关情况作为巡回驻点监督重要内容,并纳入政治监督项目,对照清单和报告深入现场查看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以情况通报形式向分管区领导作书面反馈,并向区直部门印发工作提示,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2.对乡镇和区直单位“一把手”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制定《派出纪检监察组2024年巡回驻点监督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列明2024年监督重点,为监督提供抓手。区纪委常委会带头集中学习《湖北省纪委监委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办法》,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思想认识,并下发工作提示,提前谋划2024年谈话工作,强化对“一把手”常态化监督。编印典型案例通报6期,印发给各区直单位,督促区直单位严肃认真开展学习,强化警示教育成果。

3.存在落实上级纪检监察工作要求比较缓慢的现象。

整改情况:以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针对性学习,结合实际开展集中研讨。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纳入2024年春季培训内容,开展专题培训,对日常派驻机构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作全面梳理,提出具体解决措施,提升派出机构干部履职能力。对检举举报平台处置信访件不及时、实名检举控告处理不到位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谈话提醒,制订信访件办理工作程序清单,督促提醒承办部门加强签收反馈等工作。对4名专职巡察组组长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各巡察组将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纳入巡察范围,将发现问题写入巡察报告并向区纪委监委机关反馈。

(二)推动完善监督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

4.监督区直部门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区纪委常委会深化学习《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研究提出具体落实举措。组织问题较突出的单位在2023年度述责述廉会上进行现场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并对落实情况跟进监督。针对问题较突出的单位及具体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并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区直单位党组织切实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5.落实基层监督工作要求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印发通报,通报曝光个别乡镇(街道)纪(工)委落实“三转”不到位等问题,并对有关人员作出处理。由委机关组织部对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专职专责情况开展常态化检查,督促严格落实“三转”要求。制定“咸安区纪委监委2024年全员培训工作计划”,开展全区村级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专题培训,认真落实协作区办案机制,分批次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培训和实训,切实提升镇村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落实基层监督工作要求。

6.发挥派出监督作用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报备相关要求及具体事项,不断规范“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及监督工作,为派出监督提供抓手。制定2024年度巡回驻点监督工作方案,各派出纪检监察组结合联系单位实际,制定实施2024年度巡回驻点工作计划,按要求开展驻点监督。按要求列席派出机构联系单位党委(党组)会议,加大对各区直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派出监督质效。

(三)推动正风肃纪方面存在的问题

7.对“四风”问题监督统筹力度不够大,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对全区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首次未填报问题的22家单位进行跟踪督办,督促进一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摆并整改问题。筛选2023年以来我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违规吃喝方面的10个典型案例,向全区印发,以案示警,督促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向相关区领导制发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通报,督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经发集团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对因违规吃喝受处理的干部职工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深入剖析,做实做细警示教育要求,狠刹干部违规吃喝问题。

8.处理违纪违法行为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对处分影响期执行有错误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提醒谈话。组织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提高熟练运用能力。对2021年以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5个。对永安街道办事处纪工委处理不及时问题开展核查,对处理不够到位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以点带面组织对2019年至2023年给予诫勉处理的案件进行自查,推动处理处分执行到位。

9.推进清廉建设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清廉咸安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完善联系、督办、调度、联系点、信息报送、考核等制度。组织对区财政局、区卫健局等清廉建设牵头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及时传导责任压力。对马桥镇、桂花镇、浮山街道、温泉街道清廉建设推进较缓的乡镇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压实各乡镇(街道)清廉建设和纪律教育工作责任,加大实地督导,推动提升清廉建设质效。

(四)持续惩贪治腐方面存在的问题

10.案件查处震慑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深刻剖析2023年以来查办的黄猛、游世清、王六湖等重要案件,制作下发《咸安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通报》,督促区公安分局、区林业局、大幕乡等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督促全区各单位党委(党组)及时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并及时反馈警示教育大会召开情况、传达学习情况,强化警示教育效果。提醒各单位党委(党组)以传达学习典型案例通报为契机,认真谋划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1.查处当地有影响的案件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建立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机制,每月组织各办案单位、分管领导、案管室召开线索分析处置专题会议,强化对每一条问题线索、每一个信访件的把关,倒逼做实适当了解。向区公安、检察、法院、审计、财政部门下发提示,督促认真贯彻落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签字背书”制度,在涉黑涉恶案件办结5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我委签字背书。督促审计、财政部门将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财政监督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区纪委监委。紧盯全区行政执法、资金密集、资源富集、工程建设等领域跟进监督,以巡回驻点监督为抓手,着力发现查处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去年年底以来,严肃查处了4件本地有影响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12.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制定2024年度巡回驻点工作方案,各派出纪检监察组结合实际制定实施2024年度巡回驻点工作计划,着力发现群腐问题线索。完善《咸安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工作清单》,研究制定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抓好智慧监督平台和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加强对村级“三资”的监督。重点强化医疗领域专项整治,督促区卫健局深入开展医疗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对医疗领域问题线索快查快结,处理处分26人。深入开展2024年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肃查办群腐问题线索80条,立案69人,处理处分71人,依法留置3人,追缴违纪违法资金300余万元。对20家“小切口”专项整治牵头及配合单位“一把手”进行集体谈话,督促深入自查自纠,发现并整改问题161个,问责23人,建章立制15项。

13.以案促改促建促治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制定《咸安区纪委监委2023年度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各派出纪检监察组对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将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纪检监察建议书最新模板下发至各办案单位,进一步规范建议书的格式内容,提升建议书的精准性。严格落实处分决定公开宣布要求,加强对处分决定公开宣布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办案单位在执纪执法平台中对处分决定宣布情况进行准确填报,将处分决定宣布执行到位。

(五)加强自身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4.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区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周密制定2024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常委会学习计划,动态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在各类活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第一议题”及时跟进、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区纪委常委会对《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进行专题深入学习,研究贯彻落实举措,提出规范学习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理论中心组学习记录工作,不断提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水平。

15.干部队伍建设和监督管理有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加大人才选调力度,综合运用公开招考、遴选选拔等方式,择优选调4名年轻干部。对派出监督和审查调查一线部分同志进行轮岗调整,执纪执法人员队伍趋于年轻化。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签订《咸安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抵制“八小时外”负面行为》承诺书,配齐配强干部监督室人员,对个别乡镇(街道)纪(工)委办案不规范问题进行通报,强化以案示警和内部监督。

16.案件办理质量不够高。

整改情况:由班子成员对个别存在办案质量问题的办案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组织各纪检监察室、派出纪检监察组、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对2023年以来办理的案件开展自查,自查案件330件,发现并整改面上问题42个。建立跨部门定期通报、定期反馈、共同培训的良性工作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将最新办案文书模板编印成册,下发各办案单位学习并督促严格执行,提高文书规范性。结合实际研究出台《加强乡镇(街道)纪(工)委监督执纪执法的意见》,明确1+N+N的协作区“组—地”联合办案模式,从线索处置、线索管理、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处分处置5个环节,全方位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的领导、指导和把关。

17.机关党建工作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区纪委常委会每半年研究一次党建工作,压实机关党委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为机关各支部配齐《基层党建工作实用手册》《“三会一课”实用手册》,组织支部委员开展业务培训,机关党委每半年开展一次支部落实政治生活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提高党建工作质量。

(六)组织开展教育整顿方面存在的问题

18.学习教育离走深走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对教育整顿、2024年春季全员培训期间因出差办案未及时参加集中学习干部开展送学,确保学习教育不漏一人。落实“书记审班子、班子成员审中层干部、中层审一般干部”的层层把关机制,对全体干部心得体会进行严格把关,对不符合上级要求的心得体会退回修改,推动学习走深走实。

制定《咸安区纪委监委外出、请假和临时离岗报告报备办法》《咸安区纪委监委干部学习培训办法》,不断优化完善制度,切实加强制度执行。

19.党性分析报告离刀刃向己有差距。

整改情况:对市委巡察反馈个人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相关干部进行集体约谈,并要求党性分析不深刻的干部对照材料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对照《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进行全面深刻检视,逐一填写问题整改清单,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确保找准找全问题。

20.重复举报化解不力专项整治离做细做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组织各办案单位认真学习《关于开展重复件化解不力专项治理工作的制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针对信访人对核查结果不满意的问题,由承办部门对信访件核查情况进行进一步审核,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对重复信访举报根据查处结论,按“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化解措施,对当事人做好沟通解释工作,推动重复举报及时化解。

21.涉案财物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由分管财务工作班子成员对存在问题的相关办案单位责任人开展集中约谈。将《纪检监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编印成册,发至各办案单位,督促抓好落实和执行。对2023年以来办理的案件进行集中清理,逐案梳理涉案财物情况,对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责任人集中约谈。并督促报委机关案件监督管理时备案,对已结案件但未上缴国库的涉案资金再次清理并完成上缴,做到案结款清、案结物清。

三、注重实绩实效,做深做细长期整改

一是保持高的站位,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区纪委监委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盯市委巡察反馈的重点问题,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坚持严的基调,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孜孜不倦的耐力,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是坚持严的标准,确保既定措施落地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和松劲心态,持续咬住制定的136条整改措施不放松,以驰而不息的韧劲抓好贯彻执行,确保整改工作不走偏、不走样。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跟踪统筹推进,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细化整改举措,确保整改实际效果。对落实整改责任不力、边整改边发生的问题,用好问责利器,坚决防止整改流于形式、走过场等不良倾向,推动整改走深走实。

三是树牢治的理念,推动形成长效机制。锚定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这一基本目标,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同时,坚持深挖一层,重点从干部工作作风、体制机制障碍等方面下功夫,补齐制度短板和管理漏洞,推动治标向治本转变,严防问题反弹。坚持系统思维,在长和常上下功夫,把整改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推动形成更多务实管用的制度性成果,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能,为咸安建成“四个首善”之区贡献纪检监察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专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15—8322038(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邮政信箱:咸安区金桂路43号咸安区纪委监委办公室;电子邮箱xajw8322038@163.com。

咸安区纪委监委机关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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