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治未病”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3-11-28 18:17

“这次谈话是一剂‘强心针’,我诚恳接受组织的批评教育,今后工作中一定积极履职尽责,不再发生类似错误。”日前,针对咸安区某乡镇环保整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分管环保工作的党委委员陈某某被区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批评教育后,当场表态。


近年来,咸安区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精准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注重从信访举报、监督督查、执纪审查和网络舆情等渠道排查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提醒、教育,做到未病先防。


该区纪委监委建立健全谈心谈话、风险防控等机制,坚持精准纠偏,在谈话时既一针见血点出问题,又深挖根源剖析原因、结合实际研究对策,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强化结果运用,建立跟进监督整改制度,明确“谁谈话、谁监督”,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进行跟踪了解,实现谈话效果最大化。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做好受处理对象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让“第一种形态”既有力度、更显温度,帮助受处理党员干部卸下心理包袱,轻装上阵。


各派出纪检监察组、各乡(镇)纪委充分发挥“贴身”监督优势,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风险点排查及日常工作的常态化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推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今年来,该区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8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96人次,占比61.7%。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强化“治未病”思维,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学习正反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组织参加旁听庭审等方式,以案为鉴、以案促教、以案促行,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时刻保持警醒,自觉抵制诱惑,筑牢思想防线。


“持续强化“第一种形态”“治未病”作用,在精细化、规范化上下功夫,让游走在违纪边缘的干部悬崖勒马,使更多的干部受到警醒,最大限度保护、挽救干部。”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饶婧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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