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庭审现场变“警示课堂”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2-11-05 08:24

“我生长于农村,也曾经是一个热血青年,为工作付出了极大努力才走上领导岗位。但我没有经受住金钱的诱惑,逐渐走到今天这一步,是我放松了学习,有负组织的培养,现在内心只有后悔......”11月2日,咸安区某乡镇原党委书记李某涉嫌职务违法犯罪一案,在该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现场,被告人声泪俱下忏悔道。


为发挥好案件查处警示教育震慑作用,该区纪委监委组织李某曾经任职的区直某单位和某乡镇共40余名领导干部到场旁听,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气氛严肃。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到法庭讯问,再到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被告人作最后陈述,近2小时的庭审清晰地展示了被告人李某一步步突破“底线”,跨越“红线”,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全过程,让参与旁听人员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


“看到昔日的老领导如今在被告席上深深忏悔,我心情沉重、感触很深,我深刻认识到了违纪违法行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的巨大危害,在今后工作中将会以案为鉴,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时刻保持头脑清醒,秉公用权,不让权力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区直某单位晏某在观看庭审结束后说道。


今年来,为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咸安区纪委监委会同区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变“警示课堂”,选取公开开庭审理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件,组织案发单位、关联部门到现场旁听庭审,用身边“活教材”明纪释法示警,以看得见、听得着的方式,提升警示教育的感染力和震慑力。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5场次,20余家单位3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


此外,该区紧紧抓住典型案例,通过发放警示教育片、编印案例汇编、印发通报、现场宣读处分决定等多种形式,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分级分层分类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净化一方”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饶婧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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