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对单回访督查确保巡察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1-06-17 17:19

“针对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严格等问题,我们供销社已完成整改并申请销号问题11个,共清退资金13.415万元,……”这是咸安区供销社相关负责人向回访督查组汇报巡察问题整改情况的一幕。


为了进一步巩固巡察成果,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咸宁市委巡察工作督导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咸安区委巡察办集中力量对第八轮巡察的9家单位进行第三次回访督查,确保巡察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此次回访督查主要采取听汇报、查台账、实地访、个别谈、评整改等方式,对照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时间表,从看责任落实、问题整改、建章立制、追责问责、促进改革发展等方面开展整改评估,客观公正地指出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选人用人等5个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指导意见和建议。


与此同时,区委巡察办切实加强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单位协作配合,在问题线索移交、追责问责等环节建立健全会商协调机制,形成督促问题整改合力。探索建立“巡察综合监督智慧平台”,录入巡察整改和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形成巡察成果运用管理台账,运用“大数据”技术手段,对整改情况动态跟踪监管。


“我们要用好‘回马枪’,杀出威慑力,释放‘巡察不是一阵风’的强烈信号。”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回访督查时必须客观准确评估整改成果,不放过任何一个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对整改履职不力的严肃问责,不断巩固和深化区委巡察的成效。


截至目前,该区第八轮巡察发现的问题12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1个,占整改问题总数的97%;申请延期整改问题4个,占整改问题总数的3%。共清收资金2939.78万元,清退资金34.06万元。追责问责99人,建章立制53项。(咸安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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