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2020年1月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根据相关规定,从处分的次月起,工资应降一级,但你单位并没有及时进行调整。 ”7月15日,咸安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在区卫健局检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时,现场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要求立即整改。
为确保每一份纪律处分不折不扣执行,充分发挥纪律处分决定的惩戒、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咸安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家单位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此次抽查主要采取召开座谈、查阅资料、现场提问等方式,围绕“七查七看”进行,即:一查《送达回证》《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看处分决定是否送达到位、是否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宣布;二查组织人事档案,看处分决定是否及时归入受处分人员本人人事档案;三查《工资变动情况表》,看是否已按规定降低职级和工资档次;四查岗位异动,看被处分人在处分影响期内是否被提拔重用;五查年度考核,看年度岗位考核等次是否按规定确定;六查收缴违纪款票据及扣押清单,看受处分人员违纪获得的经济利益是否退赔或收缴;七查区纪委下达的批复或区监委发出的监察建议事项,看批复是否按规定执行、建议事项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针对检查情况,检查人员现场填写检查记录单,对能现场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对现场无法整改的,下发问题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截至目前,5家单位共发现问题7个,现场整改5个,下发问题整改通知单2份。
“执行是处分干部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发挥惩处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的重要手段,处分执行不到位,就是对纪律的亵渎。”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不规范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将视情节予以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防止纪律处分决执行“走样缩水”。(咸安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