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咸安区纪委监委围绕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迅速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通过专题培训班、微信工作群、咸安廉政网、微信公众号、机关大厅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和载体进行认真学习,以学促知、以知促行,锤炼履职“硬”本领。
专题培训“学”
为进一步强化主动学习意识,咸安区纪委监委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参加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监察法实施条例专题培训班,以视频直播方式集中学习《条例》,大力提升业务素养。
小组讨论“学”
“监察法实施条例对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调查、审理、处置、移送审查起诉等监察工作各环节程序要求作出细化规定,为我们执纪审查提供了制度依据。”该区纪委监委采用小组讨论形式,围绕《条例》展开积极讨论。
利用手机“学”
“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该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陈浩天通过微信公众号“清风咸安”认真学习《条例》原文。
官方网站“学”
“《条例》一共九章二百八十七条,从监察主体、范围、权限、程序、再到自我监督都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同时注重‘法理衔接’‘法法衔接’,填补了监察机构和其他执法机构之间的责任空缺……”该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干部通过阅读官方网站上的专家解读等内容,深入把握《条例》精神实质,使之更好地指导工作实践。
分享体会“学”
“监察法出台3年多的时间里,对保障纪检监察机关正确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在此次公布的条例中得到了回应与解决……”浮山街道纪工委书记陈成向其他纪检监察干部分享自己学习体会。(咸安区纪委监委 毛本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