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波: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时间:2019-08-19 16:36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始终把巡察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全力担起巡察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党委班子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不断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巡察利剑作用发挥,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深刻认识巡察的战略意义和政治功能,着力解决思想上“怎么看”的问题。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的过程中,在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的实践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做好巡察工作,党委扎实履行主体责任是关键,党委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是关键中的关键,只有书记带头知其责、明其职、尽其力,发挥好把关定向、带头示范作用,才能团结带领班子成员共同把党委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通过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区委巡察制度建立以来,我坚持主业主抓,主责主担,以身作则,指导和推动区委主体责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责任、巡察办统筹协调指导责任的落实,全面构建党委书记亲自抓、领导小组特别是组长和副组长具体抓、各相关单位协调配合的责任体系。几年的工作实践,让我们充分认识到,巡察是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中央交给基层党委的一把“尚方宝剑”,必须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压力传递到基层的每一根“神经末梢”,让基层党员干部切身感受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建立健全巡察的保障体系和推进机制,着力解决工作上“怎么抓”的问题。主体责任不是虚的,第一责任人对巡察工作的重视也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必须不折不扣体现和落实到行动中。我始终坚持把巡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要素优先保障、工作优先研究、整改优先落实。一是抓谋划。任何工作的推进都需要强有力的抓手,巡察也不例外。近年来,我主持制定了区委巡察工作议事决策规则、实施办法、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巡察工作规定等文件制度,建立健全了区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制度,通过听取汇报、一线调研、督促检查,及时部署工作、了解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以“书记抓、抓书记”引领带动全区各级党组织支持重视巡察工作。二是抓队伍。用干部是“风向标”,作为党委书记,如果不选好配强巡察队伍,用巡察岗位搞“照顾性安排”,对巡察干部中干得好的不重用,干不好的不调整,那么巡察工作在这一地区就会逐步失去权威性和吸引力。为此,我主持制定了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意见,坚持把巡察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对巡察干部实行高进、宽出、严管、优用,更加注重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巡察“熔炉”作用,平均每年抽调30名优秀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日常培训和跟踪培养,发现、使用了一批表现优秀的年轻干部。三是抓保障。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经费保障等方面,全力支持巡察工作开展。特别是结合党政机构改革,今年将巡察机构人员编制由最初的5个增加到15个。四是抓创新。针对“熟人社会”“人情干扰”等难题,全力支持、积极推动对口式、接力式、交叉式、提级式、延伸式巡察。比如,比照省委、市委精准扶贫专项巡视巡察,分两个批次、对20个贫困村开展接力式巡察,发现并推动查处56个突出问题。五是抓整改。巡察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针对区委巡察发现的面上问题和倾向性问题,我及时召开会议听取专题汇报,进行研究部署,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和监督责任;针对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我亲自督促查处。推动实行区级领导领衔抓整改、专门机构督导抓整改、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抓整改的机制,变“单线作战”为“协同作战”。前6轮巡察发现的754个问题,已经整改735个,整改完成率达到97.5%,清退清收资金1003万元,追责问责182人。


  巩固拓展巡察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着力解决成果上“怎么用”的问题。在巡察工作实践中,我深切感到,提升巡察工作质效与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两者是密不可分、相互促进的,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全面释放巡察红利,能够为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补齐短板、增添动力。一是以巡察成果运用优化政治生态。坚持把巡察工作作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针对巡察中发现的管党治党宽松软、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线索109条,推动查处103名党员干部。二是以巡察成果运用推进选人用人。坚持把巡察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参考,每轮巡察结束后,要求巡察机构对被巡察党组织班子建设情况、一把手履职情况、干部思想动态情况进行精准画像,并向区委提供专门评议报告;要求组织部门将巡察结果、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在领导班子调整、干部选拔任用时,充分听取巡察办和巡察组的意见。比如,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对部分乡镇、部门领导班子进行合理调配,对不适宜工作岗位的干部予以调整。三是以巡察成果运用服务高质量发展。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先后对部分乡镇、部门进行常规巡察,发现一些单位存在思考不深、谋划不够、措施不硬、作风不实等方面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四是以巡察成果运用回应群众关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群众面临的操心事、烦心事、忧心事,针对巡察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组织开展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工程建设领域围标串标、精准脱贫和民生领域专项治理,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作者李文波系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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