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责任扛在肩上,压力一点不能减。主体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根子,也是基层从严治党的牛鼻子。基层党组织是我们党的执政根基,是整个党组织的“神经末梢”。能否把这份沉甸甸的责任扛起来,是对基层党组织担当精神的检验。越是在群众身边的权力,就越要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把反腐倡廉一竿子插到底。担当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基层党组织要强起来,要凝神聚力抓党建,党委书记要真正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对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力度和目标,要真信、真懂、真明白;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要真抓真管真担当。纪检部门要敢于做得罪人的“专业户”,主动出击,敢于较真、敢于查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不力者,要真严真查真问责。要下大力气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措施向基层延伸,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才能真正实现乡村治、百姓安。
把权力关进笼子,正风一刻不能松。基层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等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党群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基础,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是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的重要任务。“小官”离民生更近,其腐败行为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基层权力运行如神经末梢,规范权力运行“最后一公里”,事关基层战斗堡垒的坚强。要制定务实管用、科学配套的制度,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真正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着重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小官巨腐等基层腐败问题。要严肃查办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和收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要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查处行动。对近年来所有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信访举报和“四风”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建台账、严办案,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巡视和专项治理。越是问题多发,就越要突出问题意识,在曝光案例中看到人民群众最不满意、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和领域,瞄准靶心、有的放矢、坚决查办、毫不姑息,用基层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把纪律挺在前面,执纪一寸不能让。基层党委、纪委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承担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基层离人民群众更近,基层的事看似“小事”,但世间事,往往做于细,成于严。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但不容回避的是,在不少地方,还有人抱着“天高皇帝远”的侥幸心理不收敛、不收手;还有人借口基层干部压力大、收入低,“吃点喝点拿点”没什么,对“四风”和腐败问题不以为然。波澜不惊、苍蝇扑面,从表面看是基层干部自身的问题,根本上是管党治党不严、主体责任缺失。党的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从严治党就绝不能在基层留下盲区和死角,绝不能认为其“恶小”而容之、忍之。把纪律挺在前面,就能防微杜渐。党的规矩是引导和规范党员干部言行举止的“斑马线”,在“斑马线”内行走过马路才能安全。要下大气力整治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不良行为,坚持抓小抓早,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加强党员的经常性批评教育。对随意插手基层敏感事务、截留克扣基层物资经费、处事不公、吃拿卡要、侵占群众利益等问题,要按照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给予严肃查处。要发动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织密群众监督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让“隐身人”无处藏身,让动辄则咎真正发挥效应,真正形成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网效应”。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以问责倒逼基层党委、纪委责任落实,推动解决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