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高:强化三种意识维护党纪权威

来源: 时间:2016-04-09 07:55
  党章是立党、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职的有力武器。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执纪的专门机构,必须强化“三种意识”,切实维护好党章党规党纪权威。

  强化看齐意识,保持坚强定力。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看齐意识是基础。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既要向党中央看齐,坚定立场方向,当好政治上的明白人,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科学判断和部署要求上来,始终与党中央同心同向、同频共振,当好落实的带头人,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工作落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埋头苦干,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又要向党章党规党纪看齐,坚定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把学习贯彻《党章》、《准则》和《条例》与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校教学课程和党员教育培训内容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结合起来,与“主题党日+”活动结合起来,与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结合起来,确保党规党纪在学思践悟中日学日新、常学常新、内化于心。

  强化担当意识,落实“四种形态”。“四种形态”如同监测“三转”进程的“路标”,指引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回归党章规定,坚持挺纪在前、执纪必严,全天候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一是约谈函询常态化。要注重抓早抓小,及时掌握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用谈话、函询等方式进行提醒纠正,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二是探索建立基层巡察制度。要推动巡察监督向乡镇、村(社区)、区直及区直二级单位延伸,努力通过每季度一次的集中巡察,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查处扶贫工作不严不实,以及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形成震慑;三是强化追责问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通过深入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把问责作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牛鞭子”。要强化“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问责一个、警醒一片。

  强化自律意识,打造纪检“铁军”。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使命,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越是责任重大,越要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监督。一是进一步深化“三转”工作。要加大对下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聚焦主业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坚决支持下级纪委和派出(驻)机构敢于较真、敢于叫板,切实把“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和各级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作用发挥出来。二是争做“两学一做”的表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学思践悟,增强行动自觉,带头践行《党章》、《准则》和《条例》,在监督执纪问责中争做“两学一做”的表率。三是严防“灯下黑”。各级纪检领导干部要担起管好队伍的第一责任,坚持严管厚爱,坚决“清理门户”。要扎紧制度“笼子”,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逐日建立工作台账,逐月通报排名,逐季分析约谈,全年述责述廉,及时查处通报监督责任缺失的案件,进一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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