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小额支付单上面怎么没有经手人签字?”“这个工程项目怎么还少一项公开程序?”“这趟外出开会用车,怎么没有附有关会议通知?”……近日,在向阳湖镇开展财务清理整顿工作中,可以经常听到类似的质询。
为了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维护农民和村集体经济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全面推行财务规范化管理,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阳湖镇依据《咸安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细则》(咸安政办发〔2015〕3号)、《向阳湖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向阳湖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开展2017年全镇财务清理整顿工作。
据悉,此次清理整顿成立了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镇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纪检、镇农办、镇“三资”办、镇财政所等相关人员为成员。清理整顿工作从2017年3月1日至3月17日止,清单整顿镇机关及内设各办和8个村、2个社区在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各项收入、支出、财产、所有债权债务以及利益分配。重点清查涉农补贴资金、农村集体“三资”、扶贫资金、惠民资金、项目资金等的使用情况。工作专班对每个单位清理后会根据反馈的问题情况督导相关单位落实整改,镇纪委将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追责问责。
据统计,从2013年到2016年,全镇通过财务清理整顿或根据其他线索反馈,深入财务清理,共处理党员干部9人,其中党内警告处分6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黄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