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咸安区纪委派驻区农业局纪检组切实履行起监督责任,在农业项目建设监督实施过程中紧盯重点环节、重点对象,杜绝项目资金“跑冒滴漏”。三年来,节省项目资金200多万元,在今年灾后农业生产自救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紧扣“三大措施”。督查不留空挡。派驻纪检组对农业项目实行督查全覆盖,不留空挡、不留死角,确保农业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的同时,让腐败问题无处藏身。公开不流形式。按照“谁主管、谁发布”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关键环节公开,“阳光”运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整改不走过场。对项目实施进度不给力、竣工验收不及时、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及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完善“三大机制”。完善立项机制。严格落实项目立项专家评审制,做到科学有效、客观公正、择优推荐。健全考评机制。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的原则,健全完善农业项目资金绩效考评指标机制,对资金的分配使用、项目管理、实施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做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严格验收机制。项目验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严格按项目实施方案进行。
突出“三大体系”。突出主体责任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划分,落实责任体系。突出风险防控体系;对农业项目设计、审批、建设、资金使用、检查验收等重点环节,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实行全程监控。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及风险苗头性问题,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介入处置。突出责任追究体系。对项目立项、评审、验收把关不严;骗取、挤占或挪用项目资金,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坚决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强化“发现一个、追责一个、教育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充分发挥纪检监督威力。(咸安区纪委派驻区农业局纪检组)